数据融通要求

数据资源节点按照《材料数据 资源节点建设通用要求》、《材料数据 元数据规范》、《材料数据 数据质量通用要求》、《材料数据 数据模板通用要求》、《材料数据 数据融通技术要求》等要求,与中心主平台按照下述流程实现数据融通。

(1)数据资源目录及模板制定

各领域应根据自身材料数据资源特点,构建本领域数据资源目录,并与主平台同步,同时通过材料数据库制定标准化的数据模板,以保证数据集的规范融通与统一管理。所有目录与模板必须经过材料数据库、融通器的逐级审核,最终获主平台批准后,方可用于数据集创建工作。

(2)数据集创建与数据上传

节点通过材料数据库,在相应的数据资源目录下,选择合适的标准模板创建数据集,并将节点数据上传至数据集内。上传完成后,数据须在材料数据库内部进行逐级审核。最终,经节点超级管理员审批通过后,数据方可在材料数据库中进行存储与检索。

(3)数据融通申请

对于已通过节点内部审核流程的数据,可将其预发布至融通器。数据在融通器内进行新一轮逐级审核,经节点融通器超级管理员终审通过后,方可正式向主平台发起融通申请。该环节保障节点与主平台之间数据便捷、可控、安全融通,保障自身数据安全和节点权益。

(4)主平台审核与数据标识获取

主平台接收融通申请后,首先对数据进行合规性自动审查和数据质量校验,确保数据符合预设的标准和规范。通过审核的数据集将获得唯一数据标识,并同步给节点融通器及材料数据库。对数据集元数据及全流程操作将被记录于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区块链,以确保确权存证与可信溯源。主平台将根据节点设定的数据形式,配置相应的访问权限。

(5)数据更新申请

当节点需要更新已发布的数据时,需通过节点数据库和融通器向主平台提交更新申请,明确更新的具体内容。主平台对节点的更新申请进行审核,检查更新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若同意更新,则为数据集分配新的版本号,并更新相关记录,并在区块链上进行记录存证,确保更新的透明和不可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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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据资源节点使用与主平台同构的材料数据库系统和节点融通器系统实现跨节点材料数据统一注册接入、管理发布、标识溯源、确权存证、可信计算等功能。

材料数据库系统

材料数据库系统面向碎片分散的材料数据存储和管理问题,充分利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形成的预研技术,为材料数据资源建设、管理、汇聚和数据发现、应用、服务奠定基础。材料数据库系统旨在推动多源、异构、分散材料数据的标准化治理与一体化整合,重点破解数据孤岛、格式异构、质量参差等行业痛点,促进材料数据共享利用与协同创新,构建支撑AI+新材料的研发新范式发展。

材料数据库功能体系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各模块协同支撑材料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  模板创建模块:提供可视化界面,支持按不同材料类型自定义模板并复用;

•  数据发布模块:串联“上传-审批-发布”全链路,内置数据校验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合规;

•  数据库模块:集成元素周期表、材料类型、数据来源等多维度检索能力,助力快速定位数据;

•  用户管理模块:覆盖注册、认证及角色权限分配,按不同层级配置差异化权限,保障系统访问安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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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融通器

节点融通器系统作为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材料数据生态的“转换器”与“连通桥”,通过智能中间件的架构设计,可实现节点数据与主平台的高效协同,既解决了数据孤岛问题,又提升了整体数据治理水平与安全管控能力。其部署应用能够显著加速形成全国一体化材料数据生态,推动新材料领域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核心数据支撑。

节点融通器系统功能体系以材料多源异构数据安全可控流通为导向,各模块协同支撑材料数据融通管理:

•  连接配置模块:负责建立并管理融通器与内外各方之间的通信链路;

•  数据管理模块:负责数据治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控;

•  模板管理模块:对数据模板进行管理,确保所有上传数据都能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进行组织和校验;

•  目录管理模块:对数据集的元信息进行编目,形成层次清晰、便于浏览和检索的数据资产目录;

•  系统管理模块:负责相关权限管控,以及节点与主平台的目录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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