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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公益数据融通共享流程(征求意见稿)
发布机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10 09:21:00

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公益数据融通流程,秉持“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理念,依托材料数据库系统与节点融通器系统,构建起一条高效、安全、智能的数据流通大动脉。该流程以数据模板为核心抓手,通过精细化设计与严格审核,确保数据采集、存储、治理、流通及应用的全程规范化与标准化。具体流程如下:

1.数据资源目录构建

数据资源节点应首先立足本领域材料科学的深厚底蕴与数据特征,精心编制材料数据资源目录,科学划分数据类别,形成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的数据资源分类体系。数据资源节点应参照《材料大辞典(第二版)》,按照按照科学类别划分节点数据资源。同时,应参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的权威标准,按照产品类别划分节点数据资源。为保障节点融通数据所归属的分类体系与中心整体目录的一致性,融通数据前应预先融通发布节点数据资源目录。

2.数据模板设计与专家评审

数据资源节点应参照《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数据模板制定通用要求》,深度融合领域知识,制定数据模板。模板设计聚焦材料对象、操作过程与结果产出三大核心要素,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捕捉材料事件的数字化信息。融通发布至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数据所依托的数据模板需经过节点内部的逐级审核与领域专家的评审(由节点自行组织),填写上传《数据模板专家评审意见表》,通过材料数据库和节点融通器的协同,预发布至主平台审核,确保模板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实用性,为后续数据采集与录入工作提供精准指导。

3.数据高效采集与质量控制

依据审核通过的数据模板,数据资源节点可构建专题数据集。数据集命名应准确,数据集分类应对应至前文所述的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源节点可定制数据术语词表,配置数据集标签,为数据的精准描述与高效检索奠定坚实基础。之后,数据资源节点应精心组织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必要的数据治理与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可用性与时效性。鼓励数据资源节点依据《材料数据 数据质量通用要求》,制定本领域专用的数据质量规范与评估指标,建立科学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对待融通的数据进行全面、客观的质量评估与可靠性评价,为数据的深度应用与价值挖掘提供可靠保障。

4.数据高效录入与审核

数据资源节点采集到的数据可通过在线填写、批量导入等多元化方式,智能录入材料数据库系统。系统目前支持支持Excel/Json两种格式的数据批量上传,未来将集成基于API接口的批量上传功能,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数据高效录入需求,极大提升数据录入效率与准确性。数据录入完成后,也需要经过节点内部的逐级审核,确保融通发布数据的质量。审核通过后,该数据集便可在数据检索页面中进行查看,并可以进行数据融通发布。

5.数据融通发布

数据资源节点可通过材料数据库与节点融通器的协同,将积累治理好的专题数据集融通发布至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主平台审核。主平台审核通过后的数据将被赋予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唯一数据标识进行确权存证(此标识会同步给材料数据库和节点融通器),并可通过新材料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数据检索发现服务、在线开发平台和相关数据产品,实现公益数据的开放共享与数据价值的最大化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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